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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10-12 作者:晴天 点击:

关于印发《2012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根据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2012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所明确的任务,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核心任务,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加快推进全民社保,努力壮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切实维护劳动权益,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措施,努力促进充分就业

1、努力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2万人和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

2、进一步贯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各项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就业援助,不断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实施劳动力区域转移规划,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3、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人才市场办好每周六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落实好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为2012年约1.5万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市人力资源市场做好每月“逢五逢十”的招聘会;在全市74个省级贫困村所在的20个乡镇举办20场扶贫巡回招聘会。全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600场。加大外省劳动力引进力度。2012年3至4月,组织广西等外省市百所中职技工学校到我市与百家企业举办“百校百企校企劳务对接”洽谈会。

4、大力开发家庭服务业岗位。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性、订单式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优秀服务员”、“先进工作集体”和“优秀从业机构”评选表彰活动。

5、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扶创业带就业计划”,开展创业型城市(县、区)创建工作。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加快培养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能传授创业经验的技师性创业培训师队伍,结合惠州实际,开发和引进一批创业项目,加强创业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到2012年底,至少创建一个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年内扶持创业5000人,带动就业2.6万人。

二、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各个社会群体得到保障

6、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积极稳妥地推进外国人参保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2012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的任务;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7、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制度间相互融合,相互衔接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全市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8、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养老金平均增长10%以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探索开展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9、努力提高社保信息化服务水平。确保全年完成100万张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重点抓好新农保信息系统上线、医保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与广州13家医院异地联网结算。

10、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保登记、缴费信息记录、待遇核算、基金支付和管理等各项业务流程,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行政能力。

1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推进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及网络实时监控,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的作用,防范冒领或骗保行为的发生;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我市的经济腾飞提供人才支撑。

12、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节能减排、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以多种形式引进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教学和研究。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的引才引智项目对接服务活动,增强引才引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大力吸引留学人员来惠工作和创业。制定我市海外留学人员聚集计划,充分利用广州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百名博士惠州行”活动等平台,以及现有留学人员创业园聚集人才的能力,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到惠州工作和创业。

14、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年内完成第二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加大《惠州市鼓励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吸引博士进站的若干规定》的宣传力度,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协助已设站单位吸引更多博士进站,培养更多的高层人才。

15、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以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努力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教师、医生和乡镇站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设针对性、实用性强的特色课程,组织专家、学者和继续教育志愿者送教上门。重点选派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我市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加快完善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州人事代理暂行规定》和“惠州人才居住证”制度,尽快出台有关鼓励留学人员来惠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帮助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

17、积极推进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合作。加强珠三角专家学者、博士、海归人才的交流,鼓励珠三角高层次人才通过柔性流动的方式到惠州参与项目开发、成果转化、知识创新、产业培育和管理咨询,组织高级专家互访,推进高层次人才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

四、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为促进我市产业升级转型提供人力保障

18、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年内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含公共实训基地)1个,使我市高技能实训基地总量达到9个,建设1-2个技师工作站,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平台。

19、发挥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依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动企业开展岗前、在岗、转岗培训和名师带徙、技师研修等多种技能培训。研究出台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全年实现培训各类人员26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人次。高技能人才增加2200人的目标。

20、发挥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增强技工院校办学能力,全年新招生1万人;加快推进技师学院二期工程建设,以市技师学院为重点,继续推进技工教育“三名”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技工院校对接惠东、龙门两个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开展“校企双制”联合办学;加大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班的招生力度,促进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增加。

21、建立完善广覆盖、多元化的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公共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加快开发新职业和职业标准鉴定题库。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

22、完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在各个行业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和成长故事,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服务水平

23、创新完善公务员考录交流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招录办法,在基层设定部分职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招考,确保基层公务员招得进、留得住。做好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探索完善面试组织办法,配合省厅试行“考生异地交流”。继续推进公开遴选工作,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公务员选拔培养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交流制度。

24、继续实施大规模培训公务员。深入实施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切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对口培训。做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社会管理创新和文化建设全员培训,年内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

25、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和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强化考核有效性。认真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试行办法,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六、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事制度管理水平

26、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目前,各县事业单位首次人员聘用工作(区)因各种原因进展较为缓慢,全市还有8万多人未完成首聘过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市事业单位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27、进一步推行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事业单位首次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特别是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空缺情况,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工作。当前,要加紧研究出台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指导意见。

28、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府139号令,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待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29、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厅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我市新职业的发展情况,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服务领域,大力推进职称评审向农村实用人才和民营企业人才延伸。进一步加强评委库管理,继续遴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评委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30、进一步加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继续完善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确保安置公平、公正、公开。千方百计把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安置好,努力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修订《惠州市市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暂行办法》,调整随调配偶指令性安置条件,以适应当前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实际。完善市、县(区)协调机制,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全市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七、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

31、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按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限高、稳中、托低”的总体要求,通过转移支付、征收调节基金等措施,努力提高欠发达县(区)的津贴补贴水平,缩小各县(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努力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32、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市直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已经完成,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实施绩效工资有关规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方案拟订、报批和审核等工作。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各县(区)要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订符合实际又有利于工作开展配套政策,做好全面启动改革的各项准备。

33、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工作。适时适度调整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制定并颁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价位。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工资稳步提高。

八、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幸福惠州”做出应有贡献

34、努力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工程,将创建工程企业数扩大至403家,占规模企业数的40%。加强劳动合同管理,2012年劳动合同鉴证人数23万人次。

3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重点对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用工监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深入推进劳动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不断加大劳动监察工作的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6、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仲裁作用。努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劳资纠纷的案外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办结率要达到100%。继续开展欠薪清案特别行动。对涉及农民工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审结”,高度重视敏感案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公平公正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建设力度,到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

37、充分发挥信访部门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把12333服务热线打造成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解民情、纾民困,为民办实事的一大亮点工程。

38、加强人文关怀,让广大农民工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加大农民工积分入户的推进力度,推动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融入惠州。

九、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39、抓好人力资源所的建设。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做到规划设计、机构名称、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服务标识“五统一”,确保到2012年底,全市41个新建、扩建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都能达到300平方米的省验收标准,其中2011年上报省厅建设的6所人力资源所,要争取在上半年完成建设任务。要完善乡镇、街道服务机构职能,明确机构性质,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备、优化工作人员及结构,加强人员培训和作风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乡镇、街道服务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40、要抓好社保所的建设。按照“整合一批,建设一批,提升一批,达标一批”的建设要求,确保18家省已配套资金的中心镇社保所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办公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验收标准。推进其他乡镇社保所建设,要按照“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办公信息化”和“五统一”的标准抓好建设,继续争取省厅的资金支持,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力争在2012年底全面完成建设,形成社保所窗口服务、县(区)分局监督管理、市局统筹协调的三级联动服务机制,提升社保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十、加强保障,全面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建设

41、进一步转变作风。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扎实地开展宗旨教育,牢固树立一心一意为人们服务的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加强学习,学业务、学政策,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标杆,争创一流的工作水平。开门纳谏、开门问计,对群众在“万众评公务”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网络或门户网站上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42、进一步提高能力。要努力提高“执行”能力,在落实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 ,集中精力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转化为造福惠州人民的美好现实,努力争当建设“幸福惠州”的排头兵。要努力提高“创新”能力,要在继承发扬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保所建设等好经验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围绕存在的差距,采取对策开展工作,使工作措施更加有力;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要努力提高“合作”能力,一方面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借各部门之力推进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系统内部门间的交流,形成全系统抓工作的合力,做到资源共享、互促共赢、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利用和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43、进一步带好队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增强班子的团结。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决定重大事项。一把手要身先士卒,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讲团结、讲奉献、讲补位,整体形成高度团结统一的局面。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监督,不断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和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违规必究,杜绝“下不为例”,狠刹工作中的一些歪风邪气,确保整个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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